“3·15”晚会选取了市场上热销的电动自行车头盔进行检测:一是吸收碰撞能量性能测试,一款红色头盔应声开裂,产生了一条20多厘米长的裂痕。记者采访发现,一些头盔厂家为了压缩成本,使用回收料等劣质材料进行生产;二是耐穿透性能测试。有8款头盔达不到新国标要求,有的几乎被劈成两半;三是测试电动自行车的佩戴装置,模拟在发生事故时,头盔能否固定在佩戴者的头上进行持续保护。共有16款不符合新国标要求;四是护目镜耐磨性测试。有16款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磨损后的镜片透光性明显降低,成像效果大打折扣。
目前,多地要求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必须佩戴头盔。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文件明确规定驾驶人和搭载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2021年5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者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随着各地严查“一盔一带”,头盔行业涌入了大量新选手。天眼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头盔相关企业近28.4万家。但头盔质量却难以保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此前曾表示,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而牺牲质量,电动自行车头盔存在较大比例的壳体较软、没有缓冲层、抗冲击碾压能力较差等安全隐患。
值得注意的是,电动自行车头盔强制性国家即将实施。2022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GB 811-2022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并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新国标在原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基础上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纳入标准范围,规定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标识、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试验方法;对产品结构、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结构方面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需具备缓冲层,这将强制把没有缓冲层的劣质头盔退出市场,更好地保护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3·15”晚会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动自行车头盔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头盔时做到 “一看、二闻、三按、四戴、五问”。同时,在日常使用时需注意头盔的存放环境和使用寿命。日常存放时尽量放置在阴凉通风处,避免长时间暴晒和接触酸、碱、有机溶剂。塑料头盔使用时间不宜超过3年。头盔如果发生过一次较大的撞击事故,应停止使用。发现商家销售可疑问题头盔的,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举报。